传送公司通讯
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 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方式及透过本公司网站www.victorysec.com.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以下统称「相关网站」),向其登记股东 和非登记股东(附注2)发送公司通讯(附注1)。  

 

股东可选择(1) 收取电邮通知以接收有关公司通讯已在相关网站 发布的通知(「电邮选项」);或(2) 收取通知信函印刷本以接收有关公司通讯已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

 

如果登记股东选择了电邮选项,及非登记股东已向我们(透过香港结算)提供其电邮地址,当本公司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任何公司通讯时,将透过电邮收到发送给他们 有关公司通讯已发布的通知。 如果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没有向我们提供其电邮地址或提供了无效的电邮地址,我们将向他们邮寄通知信函印刷本。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随时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出要求(邮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33楼3301-04室或发送电邮至8540-corpcomm@unionregistrars.com.hk)索取公司通讯印刷本。 即使登记股东及╱或非登记股东已收到有关在相关网站上刊登公司通讯的通知,但因任何原因而难以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公司通讯,本公司将于收到要求后寄上所要求的 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费用全免。

 

如对收取公司通讯有任何疑问,请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公众假期除外) 内致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852)2849 3399查询。

附注1:「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 (a)董事会报告 、年度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代表表格。  

 

附注2: 「非登记股东」指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已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 这些股东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到公司通讯。